申请费用编辑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交纳费用。(根据《*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百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地区*总局2002年3月27日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财务部、地区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和公告费上缴*国库,实行预算管理。 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收取400元。公告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受理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地区*、*门关于发布的通知》([1992]价费字496号)中关于产品检验收费标准和办法的规定向检验单位交付。省级物价部门根据上述规定及本省情况,重新核定了检验收费标准的,可以按照省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委托检验的,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5内容编辑 封面内容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填写实施细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后的“□”打“√”。 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涉及地区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地区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或《远诚咨询在线》咨询了解填写情况。 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情况。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集团公司填写与其一起申请的所属单位的情况。非集团公司企业此表可不填。 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一页不够,可以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注:正式使用文书时不显示填写说明 所需提供书面文件 按照规定要求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两份;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生产企业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